金沙集团186cc成色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

发布:2021-03-25 00:00来源:暂无    点击数:

2021年金沙集团186cc成色硕士研究生复试第(3)号公告


为了做好我院2021年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促进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与公正,提高人才选拔质量,现根据教育部、福建省教育厅及福州大学有关文件精神,制订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如有出入和不明以教育部、福建省教育厅及福州大学有关文件为准。

一、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1、负责学院行政工作的院领导担任组长,是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担任副组长,是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的直接责任人;成员应包含学院党委书记、分管学生思政工作的院领导、主要学科的学术带头人和纪检委员。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复试方案和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同时指导并督察复试小组开展工作。

2、每个复试小组由至少5名本专业责任心强、公道正派、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的教师组成(其中研究生导师一般不少于3名),组长一般应为相应学位点负责人或具有正高职称的学术骨干。复试小组在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复试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3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应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再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每位考生的面试成绩。

4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的复试工作及其结果负责,并负责解释考生对复试结果提出的异议,记录处理结果并妥善保存。

二、复试名单的确定

1根据福州大学研究生院本年度下达的计划招生数,制订本院各专业招生计划;在学院网站(http:)首页及“研究生招生”专栏上公示本年度招生计划,并上报校研究生院备案。

2严格按照福州大学研究生院确定的复试基本要求和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根据分专业招生计划及差额复试比例其中

1)岩土工程结构工程交通安全与灾害防治这三个专业复试比例为1:1.5。

2)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道路交通工程与灾害防治、水文学及水资源水工结构工程、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这五个专业复试比例为1:1.2。

3)市政工程和桥梁与隧道工程两个专业上线人数和录取人数相近,先安排一志愿考生复试,若复试后未招满的再按复试比例安排调剂。

4土木水利和交通运输专业硕士复试比例为1:1.2。

5)工程管理非全日制专业硕士复试比例控制为1:1.5。

6)初试成绩达到我院最低复试分数线的并列考生均进入复试。

根据以上原则确定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和分专业复试名单,详见第(1)号公告和第(2)号公告

3享受国家政策性加分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指标单列。

三、调剂复试

需调剂专业调剂原则和方案将在后续公告中公布。

四、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查

(一)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提交资格审查、学业能力证明和其他相关材料:

1考生亲笔签字的《福州大学2021年硕士招生复试考生资格审查表》(见附件1)

2、《福州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记录表》(见附件2)

3、《福州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证明表》(见附件3,应届本科毕业生由就读学校所在学院的党委出具,在职人员由所在人事主管部门或组织部门出具,其他由档案所在部门或居委会出具)

4、手写签名的《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见附件4)、手写签名的《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见附件5)

5、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置于同一页面内)

6、考生准考证,应从研招网(https://yz.chsi.com.cn/yzwb/)下载

7、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

8、本科阶段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或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公章,若因疫情无法提供,入学时补充提交)

9、英语四六级证书、各类获奖证书、科研成果、论文以及证明自己研究潜能的相关材料等

10、现场确认时学历、学籍未通过教育部审核的,需提供学籍、学历认证报告;不能在线验证的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境外学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11、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考和网络教育当年9月1日前可毕业本科生应交验成绩单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届时可毕业证明,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

12、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须提供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高教处)审核盖章同意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

以上材料按顺序制作成一个pdf文件,于2021年331日2400前发送到邮箱:1036814227@qq.com文件名为:考生序号-姓名-报考专业-专业方向(土木水利、交通运输专业需注明方向,其他专业文件名不用写专业方向;考生序号不满三位时用0补足),如:005-张三-土木水利-建筑材料与结构工程,并于2021年41--2日将此资格审查资料上传至教育部学信网的招生远程面试系统(根据提示逐项上传,因个人原因暂时无法上传规定文件,可上传手写承诺书,并与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征得其同意,否则视为审查不合格)。资格审查材料中须同时含有考生亲笔签字的《福州大学2021年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自身诚信。

(二)经审查符合规定者方可参加复试。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三)在报考阶段出现报考信息有误的,应填写考生信息变更登记表(见附件6),并与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联系,按要求将承诺书及考生信息变更登记表于2021年331日2400前发送到邮箱1036814227@qq.com文件名为:考生序号-姓名-报考专业-专业方向+考生信息变更登记表。

特别提示: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须将其档案、组织关系转入学校。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其档案、组织关系不转入学校。

(四)所有提交材料将于考生录取到校后审核原件。

五、复试内容及方式

1各专业复试统一采用网络远程面试方式。远程复试平台为教育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考生登录地址:https://bm.chsi.com.cn/ycms/stu/),备用平台为腾讯会议视频系统(下载地址:https://meeting.tencent.com/),考生须同时下载安装以上两个平台,提前熟练操作并完成设备及网络调试。网络远程复试注意事项可参考附件7和面试系统学生端操作手册

2复试内容包括英语综合能力测试、专业知识及综合素质测试,其中专业知识考核内容参考《福州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参考书目》,英语和综合素质考核采用开放性和综合性题目,均为面试考核;学院将组织统一的心理测试,具体时间和网址见后续公告。

3第一轮复试安排在2021年47日和2021年48日,具体的时间和分组将会在后续公告中发布,敬请关注。

4面试考生分组采取随机安排的方式确定。每位考生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的面试时间20—25分钟,复试小组现场记录其面试作答情况,并评定其面试成绩和评语。

5对报考我院除工程管理专业以外的其他考生,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课测试40分,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40分,英语综合能力测试20分。

其中,英语能力(听力、口语)的测试(20分):考生可以通过英语自我介绍来表达英语口语及专业英语能力(约3分钟),复试时通过考官与考生之间的英语交流考核考生的英语听力及专业英语能力(约2分钟)。专业的专业能力(40分)和综合素质(40分)的测试(含心理测试):按顺序回答专业方面(含心理测试)的考题,测试考生的专业能力通过考生对提问的回答情况及临场表现、提交的面试材料等方面,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约15分钟)。

6对报考工程管理专业(专业学位)的考生,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课测试30分,思想政治理论10分,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40分,英语综合能力测试20分。

其中,英语能力(听力、口语)的测试(20分):考生可以通过英语自我介绍来表达英语口语及专业英语能力(约3分钟),复试时通过考官与考生之间的英语交流考核考生的英语听力及专业英语能力(约2分钟)。专业能力30分)综合素质(40分)的测试(含心理测试):按顺序回答专业方面(含心理测试)的考题,测试考生的专业能力通过考生对提问的回答情况及临场表现、提交的面试材料等方面,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约15分钟)。思想政治理论(10分):以习近平总书记2021年3月15日在《求是》发表"努力成为世界主要科学中心和创新高地”重要讲话的学习报告形式提交(报告正文字数4000字左右,写作规范见附件8),考生在4月3日17:00之前将考核报告和两份查重报告(知网查重报告和百度学术的PaperPass查重报告)做成一个压缩包发送到邮箱328504519@qq.com。考核报告与公开报道的文献重复率超过20%的,考核成绩为0分。

注:原则上考生须完成以上所有的测试内容后方可退出;若未满20分钟考生已回答完毕,并希望结束考试,须经考官和考生口头确认你是否已完成所有问题的作答,并同意结束本场面试,得到考生肯定答复后,考官提示考生离开考场,点击结束面试。

7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不予录取。

六、缴纳复试费

根据福建省省物价局闽价费〔2015〕267文件精神,参加复试的考生每人需交复试费130元,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中缴费,请考生保留好缴费凭证

七、复试程序

1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来到指定考场复试,并按要求参加复试,保证全程网络畅通,错过复试时间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若考试中出现异常状况,可根据我院后续发布的应急预案处理;考生应预留场外应急联络人电话,以备网络中断时通知启动应急方案;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复试。

2复试完毕,各专业现场计算考生的入学考试总成绩及排名,并于复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学院网站(http:)及学院公告栏上公布。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记,包括初试成绩(70%)和复试成绩(30%)两部分:

(1)初试成绩总分为300分的专业:

总成绩=(初试成绩÷3)×70%+复试成绩×30%(复试成绩、录取成绩均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2位)

(2)初试成绩总分为500分的专业:

总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复试成绩、录取成绩均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2位)

3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完毕,分专业、分第一志愿和调剂志愿按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的高低进行排序,并依据分专业招生数,按照先第一志愿后调剂志愿的原则确定拟录取顺序和拟录取及候补考生名单。如果考生的总成绩完全相同(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而招生计划有限,则比较初试总成绩,成绩高者被录取;如果初试总成绩再相同,则比较初试数学、专业课和英语三科总成绩,成绩高者被录取;如果三科总成绩再相同,则比较初试数学和专业课两科总成绩,成绩高者被录取;如果两科总成绩再相同,则比较初试数学成绩,成绩高者被录取。

4推荐免试生已复试,不参加本次复试。

5、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须将其档案、组织关系转入学校。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其档案、组织关系不转入学校。非全日制考生在拟录取前必须明确录取类别(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调剂时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并做好书面确认,且录取后不得更改。其中,选择“定向就业”的,在学校公示拟录取名单之前必须提交由工作单位盖章的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协议书(见附件9)和非全日制拟录取考生承诺书(见附件10);其它有关事项按国家最新政策执行。

结果公布

1复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学院网站(http:)及公告栏上公示各专业拟录取及候补考生名单;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2拟录取名单由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最终审核确定,并在校园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3拟录取名单经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审查合格后,由福州大学研究生院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被录取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体检

1、考生在获得拟录取资格后两周内向我院提交体检报告单。我校不组织考生进行集中体检,请考生自行前往具有二级甲等资质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有效期以复试时间为准,三个月内有效)。体检项目包括:内科、外科、血压、视力、辨色力、听力、嗅觉、肝功能、血常规、尿常规、胸片。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2、考生应于2021年430日前(以邮戳为准)将体检报告寄到指定地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或无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者,将取消拟录取资格,均不予录取。

邮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州大学城乌龙江北大道2号金沙集团186cc成色

邮编:350108

电话:0591-22865377

、信息公开公示

在硕士生复试、录取阶段,提前在学院网站(http:)首页及“研究生招生”专栏向社会公布本院复试方案和工作实施细则、调剂工作方法、分专业招生计划、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和总分等)、参加复试所有考生的复试结果(包括复试成绩、总成绩和学院录取意见)、学院初步确定的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对于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应当进行说明。复试后3个工作日内,公示参加复试的所有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后的成绩)和拟录取名单等信息。

、复试录取工作的监督与复议

1实行校、院两级复试巡视督察制度。学校成立研究生复试巡视督导组,由有关校领导任组长,成员包括监审处、研究生院、研究生教育督导组等人员。在复试过程中,校、院复试巡视组将深入各学院复试现场,在不干扰正常复试工作的前提下,采取随机走进考场和复试现场、旁听面试等方式来巡视和监督复试工作。

2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在招生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者违反有关规定给招生工作造成损失的人员,学校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严肃追究责任。

3确保申诉渠道畅通,实行复议制度。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本院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如有考生提出申诉,由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答复(原则上应在收到申诉后3个工作日内回复)。对于因争议大而不能确定是否录取的考生,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可决定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再次复试,并报校研究生院备案。

、复查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考生信息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不予录取的情况

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政审不合格。

2未按时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或资格审查不合格。

3复试成绩不及格(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面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及格)。

4未按时提交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

5提供虚假信息。

、招生咨询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591-22865377 吴老师   0591-22865930 王老师

招生咨询邮箱:1036814227@qq.com

、申诉渠道

院党委纪检委员:郑老师,地点:金沙集团186cc成色南楼307,申诉电话:0591-22860234,邮箱:976931686@qq.com。该申诉渠道至招生工作结束前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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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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