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院2020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推荐工作,确保我院免试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举行,我院根据《关于做好我校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通知》(校招考〔2019〕6号)和《福州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校研〔2018〕38号)的有关文件精神,特制订2020年推免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具体名额分配
根据校招考〔2019〕6号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分配至我院的2020年推免生名额,以及我院各专业人数比例,确定具体推免生名额如下:
专业名称 | 推免候选人名额 | 2019奖励学院指标 |
土木工程 | 16 | 1 |
土木工程(中外合作办学) | 4 |
水利水电工程 | 4 |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 5 |
工程管理 | 5 |
交通运输类 | 交通运输 | 2 |
交通工程 | 2 |
注:1.我校推免生工作实行推荐和接收分开进行的方式,推免生候选人须参加综合能力考核,各专业(方向)进入考核比例为推免候选人名额的1:1.3,实际参加面试考核的名额按四舍五入计算;
2. 2019奖励学院指标作为学院机动名额单列,由学院复试方法确定的候补推免候选人递补。
二、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关考核小组
按照福大研〔2018〕38号文件规定,学院成立5人以上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中应包括学院党政领导、学科带头人、纪检委员等,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负责统筹学院的推免生工作。同时,按招生专业成立两个综合能力考核小组,一般大专业按专业成立考核小组,小专业按专业类成立考核小组,每个考核小组由至少5名本专业办事公正、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责任心强的教师组成;有博士点的学科,考核小组中正高职称的教师占60%以上;有硕士点的学科,考核小组中正高职称的教师占40%以上。
三、综合测评成绩构成
学院推免生推荐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综合测评(内容包括:学业情况、德育情况和综合能力考核等,突出能力考查,既要注重学生学习成绩、一贯表现,也要加强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素质能力的考核),按权重计算出申请人的综合测评成绩,根据综合测评成绩排出综合排名,择优确定推免生的初选名单。
权重构成的情况是:学分绩点成绩(各专业按教务处导出绩点排名为准)占总成绩的权重为80%,综合能力成绩(注:按百分制)占总成绩的权重为15%,德育测评成绩(注:按百分制)占总成绩的权重为5%。即:综合测评成绩=(被推荐学生学分绩点值/本专业第一名学生学分绩点值)×100×80%+综合能力成绩×15%+德育测评成绩×5%。
(一)前六学期学习总成绩(含课程设计、实习、毕业设计和论文)的学分绩点(学分绩点按《福州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排名要求是:
学分绩点在本专业同年级排名前35%以内,前六学期不能有课程补考或重修;对学分绩点在该专业同年级排名前20%,前六学期允许最多有1门课程补考或重修。
校内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要求不低于68分。根据《福州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2018年修订),以下简称“《实施办法》”,2016级学生若国家英语六级成绩达到全国四、六级考试中心规定的合格分数线,或国家英语四级成绩达到480分以上(含480分),也可视为英语考试成绩符合推免生要求。
(二)德育测评按照《福州大学本科生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试行办法》(福大学〔2018〕57号)的精神执行,德育测评成绩取申请人前六学期德育测评的平均值。
(三)综合能力成绩由科研业绩成绩和学院组织面试考核成绩两部分构成,满分100分,其中,科研业绩占30分(参照《2020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综合能力测试实施细则》,科研业绩的得分以推免生工作小组的认定为最终结果);面试考核占70分,面试考核大专业按专业考核,小专业按专业类考核。面试内容包括专业基础知识(30分)、综合素质(10分)、培养能力(10分)、分析和语言能力(10分)、外语能力(10分)五个分项,在进行面试考核时,各分项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再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每位申请者的面试成绩。“支教团”的综合能力测评成绩构成比例详见当年度文件。
四、推荐免试生的条件
根据《福州大学关于印发修订后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2018年修订)》(福大研〔2018〕38号),推荐免试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
(二)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三)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四)身体健康,符合报考研究生的体检标准;心理素质健全,有良好的心理承受能力和调节能力。
五、评定标准
(一)学院根据各专业综合测评成绩进行综合排名,由高到低择优确定推免生的名单。
(二)根据福大研〔2018〕38号文件精神,我院将在考生平时学习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的基础上,突出对考生创新精神、科研创新潜能和专业能力倾向等的考查。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经3名以上我校本专业正教授联名推荐,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并由我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审核小组严格审查,学生的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需在学院进行公示,并组织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进行公开答辩,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公开公示,未经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不得推荐。参加中国“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含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获得全国金、银、铜奖项目的成员名单中排名前三(项目成员排序以最终获奖证书为准),且绩点在本专业同年级分别排名前35%(金奖)、前25%(银奖)、前20%(铜奖)的本科生,可被认定具备“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的基本条件,免答辩资格审查,但须参加学院组织的公开答辩,由专家审核小组和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推荐。
六、面试环节安排
面试时间:2019年9月17日8:30
面试地点:见后续学院通知。
参加推免生面试的同学按分组地点参加面试,面试顺序以张贴名单为准。每位评委对申请人的面试表现独立打分,面试全程录音录像。
推免生工作接收环节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咨询与申诉渠道
学院咨询电话:
徐老师:0591-22865373
地点:金沙集团186cc成色南楼206室
学院申诉电话:
郑则群老师(院党委纪检委员):0591-22860234
邮箱:976931686@qq.com
地点:金沙集团186cc成色南楼307室
该渠道至推免工作结束前有效。
八、本细则未尽事宜由我院2020年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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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