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调动全院师生投身学术科技活动的积极性,提高我院人才培养质量,增强大学生科技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激励大学生崇尚科学、追求真知、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开拓我院大学生学术科技活动的新局面,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与管理
(一)成立金沙集团186cc成色学生科技学术创新中心(简称“科创中心”)
该中心为我院成立的与学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学生新闻宣传中心并列的第四个院级学生组织。科创中心由副院长祁皑老师、副院长卓卫东老师、党委副书记陈德铭老师担任顾问,由院团委书记许长宾老师担任中心指导老师,由一位院团委副书记(学生)兼任中心主任。科创中心下设项目发展部、竞赛部以及职业规划部等三个部门。
(二)组织定位
学院大学生科技竞赛活动由科创中心负责管理,确定竞赛等级,确定校级及以上各类大学生科技竞赛的承办部门,筹措与监管各类竞赛活动的相关经费,组织落实校级及以上竞赛参赛学生和指导教师的奖励。
(三)竞赛管理
竞赛前:
1、科创中心指定竞赛负责部门,并根据竞赛项目指定竞赛指导教师。
2、竞赛负责部门制定竞赛活动策划,经中心指导老师审批后展开活动。
竞赛中:
1、指导教师认真研究竞赛训练方案,制定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内容和培训学时,对参赛学生进行赛前和赛中的培训,组织与实施竞赛过程中各环节的工作。
2、科创中心提供创新创业实验室、结构馆、岩土馆、水利馆、多功能厅、活动室等竞赛和培训场地。
竞赛后:
1、科创中心根据“学生奖励方法”对获奖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并将竞赛获奖名单、获奖证书扫描件等图文资料归档。
2、科创中心根据“指导教师工作量、指导费计算以及获奖奖金、教学业绩分补贴”核算竞赛指导教师的工作量,并结合学生获奖情况给予奖励。
二、主要赛事推介
重点赛事
(一)综合性学科竞赛:
1、福州大学“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2、福州大学大学生项目管理案例竞赛
3、福州大学创意设计作品竞赛暨第十二届中国?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创意产 业主题展之大学生创意设计展作品竞赛
4、福州大学研究生科技节
5、福州大学大学生科技作品展
6、大学生创业论坛
7、“中海创福州大学专项创新资金”学生科技创新资助项目评审
(二)专业背景学科竞赛:
1、福州大学桥梁图文大赛
2、福州大学GPS越野寻宝大赛
3、福州大学大学生结构设计大赛(含)
4、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
5、测量大赛
一般赛事
1、福州大学企业经营模拟沙盘对抗赛
2、福州大学食品科技文化节
3、福州大学数媒科技文化节
4、全国周培源大学生力学竞赛
5、“高教杯”全国大学生先进图形技能与创新大赛
(三)其他竞赛项目级别的认定
除上述学校认定的竞赛项目外,由院(系)组织参加或学生自行参加的(通过网络自行报名参加等方式)、专业同行认可的科技竞赛,院(系)可参照本办法进行级别认定和奖励,参加校级以上竞赛的个人或队伍可向科创中心申请指导老师的培训,同时,将认定和奖励情况及竞赛组织单位的相关文件报科创中心备案。
三、学生奖励方法
1、学生干部晋升。获得校级竞赛以上奖项并且符合:无挂科现象、无违纪行为且没有受过纪律处分、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专业前70%的同学,可以考虑聘为院级或年级学生组织副部长级别以上干部。
2、五四表彰推荐。将科技竞赛绩效作为五四评优的考核指标:获校级科技竞赛奖项的同学学院团委将推荐为福州大学优秀学干、优秀团干、以及优秀团员;获省级以上科技竞赛奖项的同学学院团委将推荐为福州大学三好生,并下达各年级。
3、推优或入党提名。将科技竞赛绩效作为入党的考核指标。获校级以上科技竞赛奖项的同学,将由学院团委单列提名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建议人选,并下达各班级团支部,不占用所在团支部推优指标名额,但该生须获得该团支部半数以上同学认可;若个别表现特别突出,且已是入党积极分子的学生,学院学工办可将其单列提名为发展对象,不占用所在党支部发展党员指标名额,但该生须获得该党支部半数以上同学认可。
4、德育测评分奖励。各级科技竞赛按以下标准加分:
奖项级别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鼓励奖 |
全国 |
10 |
7 |
5 |
2 |
省级 |
5 |
3 |
2 |
1 |
校级 |
3 |
2 |
1.5 |
1 |
院级 |
1.5 |
1 |
0.5 |
0.3 |
附:有特等级项目,获特等奖按照一等奖进行加分,以此递减类推。
5、学分奖励。各级科技竞赛按以下标准加分(参照《学生手册》的规定)
级别 |
获奖等级或排名 |
奖励学分值 |
个人 |
集体 |
国家级 |
特等奖或第1名 |
6分 |
5分 |
一等奖、单项奖或第2-5名 |
5分 |
4分 |
二等奖或6-10名 |
4分 |
3分 |
三等奖或第11-18名 |
2.5分 |
2分 |
优胜奖 |
2分 |
1.5分 |
省部级 |
特等奖或第1名 |
5分 |
4分 |
一等奖、单项奖或第2-5名 |
4分 |
3分 |
二等奖或6-10名 |
2.5分 |
2分 |
三等奖或第11-18名 |
2分 |
1.5分 |
校级 |
特等奖或第1名 |
2.5分 |
2分 |
一等奖、单项奖或第2-5名 |
2分 |
1.5分 |
二等奖或6-10名 |
1.5分 |
1分 |
6、颁发科技创新奖学金。科技创新奖学金针对学校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科技竞赛,校级只针对福州大学“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福州大学大学生项目管理案例竞赛、福州大学创意设计作品竞赛暨第十二届中国?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创意产业主题展之大学生创意设计展作品竞赛、福州大学研究生科技节、福州大学大学生科技作品展、大学生创业论坛、“中海创福州大学专项创新资金”学生科技创新资助项目评审等7个比赛项目。具体奖励规定另行发布,从学生文体奖学金列支。
7、作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称推免生)加分的依据。根据《福州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福大研字〔2010〕52号),在符合学校规定的条件基础上,对在学生科技创新方面有突出成绩个人,给予适当倾斜,具体规定另行发布。
8、补充规定。对于学生奖励措施,同一学生参加同一项目多次获奖,不累计加分,取最高奖项加分和获得奖金。对于学生奖励措施,同一学生参加不同项目,在不同类别竞赛中获奖,可以累计加分和获得奖金。非教育部或教育厅主办的获奖(例如各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的),在奖励时标准自动下降一档,国家级按省部级对应,省级的按照省内最低等级对待。没有特等奖的项目,一等奖按最高奖项对待。
四、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解释权归金沙集团186cc成色科创中心所有。
金沙集团186cc成色
2013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