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试行)》、《关于做好福州大学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小组评议、年级及学院审核,现对我院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异动名单及国家助学金等级进行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最终获得资助名单以学校公示为准。
公示时间为2022年11月30日——2022年12月2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敬请监督,监督电话:0591-22865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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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30日